內容最後更新日期: 2025 年 12 月 23 日
為加速災後復原工程推動,特設置「營造業災後復原獎勵移工專區」
一、申請期限
申請資格開放至 115年12月31日 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
持有地方政府核發的 救災證明或感謝狀。
符合勞動部規定的一般營造業外籍移工聘僱規範。
三、名額規定
本專區申請案件 不受原 1.5 倍名額限制。
四、核配比例及措施
移工核配比例:30%
就業安定費比例:最高可提升至 40%

內容最後更新日期: 2025 年 12 月 23 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