楷懿人力

外勞懷孕怎麼辦?雇主必懂的解約規定、產假薪資與遞補流程

內容最後更新日期: 2026 年 10 月 23 日

 

外勞懷孕怎麼辦?雇主必懂的相關規定

家裡的外籍看護突然告訴你:「我懷孕了!」第一個反應可能是擔心長輩沒人照顧,或是工廠接下來的人力該怎麼安排。更讓雇主困惑的是,外勞懷孕可以解約嗎?產假期間要付薪水嗎?如果無法繼續工作,又能不能申請新的移工遞補?

先說結論:外勞懷孕並不代表必須離職,雇主也不能單純因為懷孕就要求解約或遣返。不過,如果移工確實無法繼續工作,仍有合法的轉換雇主、合意終止及人力遞補機制。

我們是楷懿人力,長期協助家庭及企業處理移工聘僱問題。這篇文章將從雇主最在意的法律責任出發,整理外勞懷孕後的處理步驟、產假薪資、遞補條件與生產後的相關規定,幫助你在保障移工權益的同時,也能妥善安排人力。

重點筆記

  • 雇主不得只因移工懷孕就解僱或遣返,應先評估工作調整與健康需求。
  • 移工產假皆為 8 週,但家庭看護與產業移工的產假薪資計算規則不同。
  • 移工無法繼續工作時,可依法辦理合意終止、轉換雇主與人力遞補。

外勞懷孕了怎麼辦?雇主先做好這4件事

  1. 確認懷孕狀況與預產期:協助移工就醫,取得必要的醫療資訊,了解是否有需要安胎或限制工作的情況。

  2. 評估工作內容:檢查目前是否涉及搬運重物、長時間站立或其他可能影響孕期安全的工作,必要時依法調整。

  3. 通知仲介公司:由專員協助說明產檢假、產假、聘僱許可與後續可能的轉換程序。

  4. 提前規劃人力:確認移工希望繼續工作、返國待產或轉換雇主,再評估是否需要申請遞補或短期照顧服務。

其中,我們特別提醒家庭看護雇主,應該及早了解看護是否仍能執行照顧工作。因為懷孕不等於不能工作,但原本的照護內容,也不一定適合懷孕後繼續執行。如果移工語言能力有限,建議透過仲介或1955專線協助通譯,避免雙方因誤解而產生爭議。

外勞懷孕流程圖:確認懷孕、評估工作、通知仲介、提前規劃人力

外勞懷孕可以解約、遣返或轉換雇主嗎?

外勞懷孕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,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單方面終止聘僱關係,也不能強迫移工返國。不過,法律並非完全禁止懷孕期間終止契約,關鍵在於解約原因是否合法,以及移工是否出於真正的自由意願。

雇主不能因懷孕單方面解約

根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及勞動部發布的《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》,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、分娩或育兒而要求離職。以下幾種情況,都可能涉及違法:

  • 因為移工懷孕,直接要求她離職或返國。

  • 在聘僱契約中約定不得懷孕。

  • 以不解約就不提供住宿、工作為由施壓。

  • 強迫移工簽署並非出於本人意願的終止契約文件。

違法終止聘僱不只可能引發申訴,情節重大時,還可能影響雇主未來申請聘僱移工的資格。

哪些情況可以合意終止契約?

如果雙方都同意結束聘僱關係,仍可以依法辦理合意終止。

例如移工希望回母國待產、不打算繼續原本的工作,或雙方經溝通後決定辦理轉換雇主,都可能涉及終止聘僱及後續行政程序。

但要注意,合意解約不是讓移工簽名就算完成。雇主仍須依規定辦理必要的解約驗證、通報或聘僱許可相關手續,並確認移工確實了解自身權益。我們通常會建議先確認三件事:移工是否自願、是否仍有未結清的薪資,以及後續究竟要返國還是轉換雇主。

如果因健康因素確實無法勝任工作,也應依職類、醫療評估及相關法定終止條件個案處理,不能直接把懷孕視為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明。

外勞懷孕轉換雇主,暫緩轉換可以多久?

移工懷孕後,如果雙方決定終止原有聘僱關係,可以依《就業服務法》及相關規定辦理轉換雇主。但懷孕期間可能出現需要安胎、身體不適或接近預產期等情況,未必適合立即尋找新工作。針對這種狀況,勞動部設有暫緩辦理轉換雇主的機制。

暫緩轉換雇主最長可到生產後60日

依勞動部相關規定,已進入轉換雇主程序的懷孕移工,如因身心不適需要暫緩轉換,可以提出醫師診斷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,向勞動部申請。經核准後,暫緩轉換期間最長可至妊娠結束日起60日。

如果移工希望恢復轉換雇主程序,原則上須於期限屆滿後10日內提出續行申請;經核准者,轉換作業期限可再延長60日,以一次為限。這裡容易產生的誤解是,認為移工懷孕後都可以自動暫停工作60天。實際上,

暫緩轉換必須符合條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,不是懷孕就能直接適用。

我們建議雇主在決定轉出前,先由仲介確認聘僱許可狀態與移工意願,避免程序進行到一半才發現資格不符。

外籍移工懷孕轉聘雇主規定與流程:懷孕滿10日、產假60日、需經主管機關核准

外勞懷孕有哪些休假?產假薪水由誰負擔?

不論是家庭看護工還是製造業移工,懷孕期間都有法定的母性保護權益。不過,產假有沒有薪水,必須區分移工是否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不能一概而論。

產檢假、安胎休養與產假規定

依現行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主要休假權益如下:

假別 休假天數 薪資規定
產檢假 7日 薪資照給
安胎休養 依醫師診斷及相關規定 依適用法令或契約辦理
產假 8週 依職類與任職年資認定
流產假 5日、1週或4週 依懷孕週數、適用法令及契約辦理

產檢假是有薪假,移工可以在懷孕期間依法請假接受產前檢查,雇主不得任意拒絕或扣除應給的薪資。如果醫師認為需要安胎休養,則應依醫療診斷及相關請假規定處理,產業移工與家事移工的薪資計算方式可能不同。

至於產假,法定期間為8週,並採連續曆日計算,不是只計算平常需要上班的日子。另外,行政院於2026年5月通過延長產假至12週的修法草案,但依本文核對的現行法條,產假仍為8週、產檢假仍為7日。草案提出延長至14日的是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,不要與孕婦本人的產檢假混淆。

家庭看護工與產業移工,產假給薪差在哪?

這是雇主最需要分清楚的部分。

比較項目 家庭看護工 產業移工
是否適用勞基法 否 是
產檢假 7日有薪 7日有薪
產假 8週 8週
產假薪資 依勞動契約約定 任職滿6個月全薪,未滿6個月半薪
安胎休養薪資 依契約辦理 依相關病假規定
育嬰留停津貼 一般不適用 一般不適用

家庭看護工:有產假權利,但沒有勞基法規定的產假給薪保障。

由於家庭看護工不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產假薪資主要依雙方勞動契約處理。如果契約沒有約定有薪產假,原則上屬於無薪產假;若有較優的給薪約定,仍應依約履行。

產業移工:產假薪資與任職年資有關。

例如製造業移工已任職超過6個月,依法應給付產假期間的正常工資;未滿6個月則減半發給。計算時還要注意,工資不一定只有底薪,符合工資性質的津貼也可能需要列入。

先釐清權益與程序,再安排人力銜接

遇到外勞懷孕、休假或無法繼續工作,歡迎聯繫楷懿人力。我們可依聘僱類別與實際狀況,協助確認合法處理流程、轉換雇主與遞補安排,減少照護或生產線空窗期。

外勞懷孕的產檢與生產費用,雇主需要支付嗎?

一般情況下,雇主沒有因移工懷孕,就必須額外負擔全部產檢、生產或新生兒生活費的法定義務。但雇主仍應履行原有的薪資、保險及契約責任。

移工在全民健保有效期間,可以依規定使用政府補助的產前檢查資源,包括14次產檢、部分超音波及相關篩檢服務。不過,健保與公費補助不代表所有醫療費用都免費。自費檢查、特定醫療處置、病房差額及健保部分負擔,仍可能產生額外費用。我們建議提前協助移工確認健保資格、產檢項目與醫療費用,並事先溝通自費項目的負擔方式,避免到了生產時才發生爭議。

外籍看護懷孕無法照顧長輩,可以申請遞補嗎?

可以評估申請,但不是看護一懷孕,雇主就能立即取得新的外籍看護名額。如果移工因懷孕而無法繼續執行照護工作,雙方可以先討論是否調整工作內容、安排休假,或依法辦理終止聘僱與轉換雇主。

什麼情況可以遞補新的移工?

依勞動部規定,符合條件的家庭看護雇主,在原移工完成轉換雇主、聘僱許可廢止後逾一定期間未獲接續聘僱,或符合特定不可歸責雇主事由時,可以依規定申請遞補。

如果移工在轉換期間因懷孕而獲准暫緩轉換,原雇主也可能符合提前引進或聘僱新移工的條件。實際申請時,我們會先確認:

  1. 原移工的聘僱關係是否已合法終止。

  2. 是否完成必要的轉出或許可廢止程序。

  3. 是否符合遞補或提前聘僱的法定條件。

  4. 原雇主是否仍具備合法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。

符合條件後,才能進一步安排文件送件、選工及引進程序。

等待新看護期間,長輩誰來照顧?

這往往才是家庭雇主最迫切的問題。

看護需要休養,但長輩每天仍然需要協助吃飯、洗澡、移位或其他生活照顧,不能等新看護來了才開始安排。我們建議先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,了解是否符合喘息服務或短期照顧服務資格,並由長照單位評估適合的服務方式。

勞動部於2026年10月13日也再次說明,政府已提供相關照顧資源,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合計每年約可提供52日的照顧支持,實際使用仍須依個案資格與服務規定辦理。

對家庭而言,最好的安排不是急著解約,而是同時處理合法遞補與短期照顧銜接,才不會讓長輩陷入無人照顧的空窗期。

 

外籍移工懷孕解約與遞補流程說明圖

外勞在台灣生產後,還可以繼續工作嗎?

可以。外勞生產後不會因為有了小孩,就自動失去原本的工作資格。只要聘僱許可及居留資格仍然有效,並符合相關規定,就可以在產假結束後繼續工作。

生產後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嗎?

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符合任職滿6個月等條件的受僱移工,可以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原則上每名子女滿3歲前最長不超過2年。但要分清楚,可以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不代表一定可以領取育嬰留停津貼。

一般依《就業服務法》來台工作的家事及產業移工,不適用就業保險,因此通常無法領取以就業保險資格為基礎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實際安排還需要確認聘僱許可、居留期限與後續工作計畫。

新生兒居留證與健保怎麼辦?

如果移工在台灣生產,新生兒也有相關的居留及醫療保障規定。一般應依以下程序處理:

  1. 出生後30日內申請居留證:符合條件者,應自出生翌日起30日內向移民署申請。

  2. 準備必要文件:包括出生證明、父母的合法居留證件,以及其他規定文件。

  3. 辦理新生兒健保:符合資格並取得居留證明後,依規定辦理健保加保;符合條件者可自出生日起投保。

新生兒的生活照顧及相關費用,原則上由父母負責,並非自動轉由聘僱移工的雇主負擔。

外勞懷孕常見問題

雇主可以要求外勞驗孕,或規定不得懷孕嗎?

不可以。雇主不得以懷孕作為限制聘僱、要求離職或差別待遇的理由,也不能透過契約設置禁孕條款。若有工作安全上的考量,應透過合法的健康管理與工作調整處理。

外勞懷孕後無法工作,雇主還要一直付薪水嗎?

不一定,要看移工適用的法律、實際請假種類與勞動契約。產檢假依法有薪,但家庭看護工的產假通常依契約約定,不能把所有休養期間都視為有薪假,也不能任意停發依法應給的工資。

外勞想回母國待產,之後還能回台灣工作嗎?

可以評估。雙方應先確認是否保留聘僱關係、休假安排,以及聘僱許可、居留證和出入境文件是否有效。如果已經終止聘僱,則須依相關規定重新辦理,不能直接沿用原本已失效的許可。

外勞懷孕期間,可以安排夜班、加班或搬重物嗎?

必須依適用法規、工作性質及醫療評估判斷。產業移工若涉及妊娠期間禁止或有害的工作,雇主應依法調整,不可忽視職業安全規定。家庭看護雇主也應留意孕期健康,避免安排不適合的搬扶或照護工作。

外勞懷孕後不幸流產,雇主需要給假嗎?

需要。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可請4週產假;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可請1週;未滿2個月可請5日。至於薪資,則應依是否適用勞基法、懷孕週數及契約約定判斷。

外勞懷孕,雇主需要負擔小孩的生活費嗎?

不需要。勞動部已明確澄清,並沒有法律要求雇主因為移工懷孕,就必須扶養移工全家或支付新生兒所有生活費用。雇主應履行的是法定聘僱責任及雙方契約義務。

外勞懷孕發生勞資爭議,可以找誰協助?

可以先請合法仲介協助通譯、確認相關文件及釐清雙方意願。涉及勞動權益爭議時,也可以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,取得多語言協助,必要時再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協調。

外勞懷孕不用慌,讓楷懿人力協助處理解約與人力銜接

外勞懷孕後,最需要處理的其實是兩件事:移工的工作與生育權益,以及雇主接下來的人力需求。

如果只急著辦理解約,可能違反法規;但如果沒有及早規劃,也可能讓長輩照顧或工廠生產受到影響。因此,從確認休假與給薪責任、溝通是否繼續聘僱,到轉換雇主、遞補申請及短期人力安排,每個環節都需要事先確認。

楷懿人力長期提供外籍看護與產業移工仲介服務,我們能協助雇主了解相關規定、準備申請文件,並依實際情況評估合適的人力銜接方式。

如果你正面臨外勞懷孕、不知道能不能解約,或擔心新看護來不及接手,歡迎加入楷懿人力官方LINE或聯絡我們的服務專員。我們會陪你釐清合法的處理方式,讓移工權益與家庭照顧需求都能獲得妥善安排。